WY Legal LLP 核心團隊由深耕離岸金融、跨境合規與資本市場領域的專業人士組成,精通各主流司法轄區監管制度與業務流程。憑藉多年一線服務經驗與跨領域專業能力,團隊可高效承接離岸實體運營、基金全流程服務、上市合規及跨境投融資等業務,堅守專業與合規底線,全力支持客戶業務平穩有序開展。
Christine 於 2006 年取得英格蘭及威爾士非執業大律師資格,並於 2008 年取得開曼群島律師執業資格。
執業初期,Christine 曾先後於 Appleby、Sinclairs 等國際離岸律所工作,並曾在 Credit Suisse、Citco 等跨國集團擔任內部法律顧問,兼具離岸司法實踐與跨境商業運作的雙重視角。其後專注投身於 Quality Law Services 及 Quality Corporate Services(合稱"Quality 集團")的聯合創始人及合夥人工作。
Christine 現為開曼群島公證人,並在多家開曼群島(受監管及非受監管)實體擔任董事。同時,她長期為家庭資源中心提供義務工作,就家庭及民事等各類事務提供公益法律服務。
徐律師具備英屬維爾京群島、英格蘭與威爾士執業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非執業),在基金設立與重組、私募股權投資及資本市場等領域經驗豐富,曾協助大中華區多家基金管理機構及企業客戶完成私募基金與共同基金組建、併購交易及首次公開募股等業務。
在 2025 年 4 月創立 WY Legal LLP 之前,徐律師曾任職於多家國際離岸律師事務所的香港及上海辦公室。憑藉對中國大陸市場的深刻理解及務實親和的執業風格,贏得了客戶及商業夥伴的高度信任。
尹律師持有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英格蘭與威爾士、愛爾蘭及英屬維爾京群島執業資格。在 2021 年創立香港所之前,尹律師曾任職於英國富而德律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資本市場及企業業務團隊,並擔任兩家國際離岸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尹律師以解決方案為導向,在公司法、投資基金及財富管理等領域擁有深入的專業知識。
列律師持有百慕大、香港、英格蘭與威爾士及英屬維爾京群島執業資格。列律師畢業於香港大學。在加入本所前曾任職於香港交易所及多家知名國際律師事務所。
列律師在資本市場複雜交易領域擁有逾二十年經驗,專攻跨境 IPO、二次發行及監管合規事務,曾任職香港交易所深度參與上市規則實踐,後於多家國際知名律所主導港交所、納斯達克等重要上市專案。同時也持有國際公認反洗錢師(ACAMS)認證專家資格。
金律師深耕境外基金法律服務領域逾十年,曾任職於多家中國內地一線律師事務所基金團隊,具備豐富的跨境基金法律服務經驗。
金律師可為各類基金管理人提供涵蓋基金設立、運營、清盤、重組等全生命週期的法律及合規服務,並協助各類投資者,包括母基金、高淨值人士及上市公司等完成對目標基金的投資及認購。其服務覆蓋的基金型別包括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併購基金、S 基金、數字貨幣基金及其他另類投資基金;基金架構涵蓋開曼 SPC 及 ELP 基金、BVI 有限合夥及公司制基金、香港 OFC 及 LPF 等。